文/广州市心康社会服务中心骆小玲 一、案例背景 (一)基本资料 M(化名),男,40岁。据家属表述M毕业后到广州任公交车司机,年某次休假回家时,外出与好友吃夜宵,与村内小混混发生争执,继而被小混混勒索、威胁等,受到很大惊吓,继而发病。诊断为精神分裂,精神残疾二级。案主患病十年,具体致病原因不明,在这将近20年时间里,反复住院六次。 (二)基本情况描述 1、身心健康情况:M需要长期服药,但他本人认为自己没病,抗拒服药,目前精神状态不稳定。据家属表述,案主已有近十年没出过家门,与社会完全零接触,十分害怕陌生人,一旦家中有人到访,会立刻回到房间内,平日也很喜欢呆在房内,与家属的沟通交流很少,常有自言自语的情况,家属表示十分担心他的情况。 2、家庭情况:M与父母同住,另外有4个哥哥,1个姐姐,都已成家,分开居住。案主M父母亲在家务农,种菜卖菜,以此维持家计。而M的其中一位哥哥住在隔壁,职业是教师,对M较为关心、照顾;其他兄弟姐妹对M的关心与照顾相对较少。 3、人际关系:母亲形容M患病前,性格较为内向、胆小怕事,敏感多疑,容易激动,固执,自尊心强,自我中心等。有多位来往密切的好友,经常外出唱K,吃夜宵。在患病后与所有的朋友均没有任何的来往,长期把自己关在家里,不与外借接触。 4、医生描述案主发病时的状态是:案主的情感与行为常受幻觉和妄想内容支配,表现多疑、多惧等,会自伤及伤人行为,意识混乱,敏感,容易激动,有妄想症状,内容多与公交车司机有关;会出现幻觉与感知觉综合障碍。 二、理论支持和需求分析 (一)理论支持 本案例社工主要运用了增能理论。增能就是一个意识觉醒的过程,强调的是案主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,不再将案主看成有问题的个人,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案主的优点上,相信其自身的能力和优势,相信可以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;人的权能不是他人给予的,而是要通过社会互动(参加小组活动和社会功能训练等),不断增强案主的能力。 (二)需求分析: 1、从个人层面,M对外界环境产生惧怕感,面对环境的排挤无能力抵抗而抗拒与外界接触,自我封闭在房内,同时对自己无法实现工作愿望而感到忧虑。但M有一定文化水平,发病前有过工作、交友的经历,对今后重新融入社会是很好的基础。 2、家庭层面:作为主要照顾者,父母需要一力承担家中事务,照顾压力大,曾经试过案主受刺激跑出去寻找未果后放弃继续寻找,父亲表示自M患病后,给整个家庭带来灾难式的变化,很想放弃他。同时家属缺乏对精神疾病知识的了解,与M的沟通中常以当面指责、否定方式,加重了M的自卑感和无力感。不过父母虽然有想过放弃案主,但最终选择寻回,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,能够满足M的基本的生活需求。除了较为关系M的一位哥哥外,其他兄弟姐妹在经济上也能够提供协助。 3、社区层面:M家在农村,可利用的资源不多。而且据母亲的描述,自M患病后,周边邻居对精神疾病存在较大的负面看法,基本上已断绝与案主一家的来往,就连有亲戚关系的村民,也逐渐减少来往。 三、服务目标 (一)创造M与社会接触的机会,提升其社会交往能力。 (二)促进家属对精神疾病的认识,缓解家属的照顾压力。 四、服务计划 (一)对家属进行心理辅导,减轻家属的焦虑情绪。 (二)提高家属对精神疾病的认识,协助家属用正面态度看待精神疾病。 (三)创造M与社会接触的机会,如鼓励M外出参加中心活动,结交其他康复者,建立起朋辈情感支持网络。 五、介入过程: (一)建立工作关系 社工持续跟进探访,开始主要接触的是M父母,详细了解M的发病经过,家庭基本情况,以及精神疾病的症状表现等。 经过社工多次尝试与M接触,M从开始立刻回避改变为不回避但不回应的状态。同时,社工与M父母已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,为开展个案工作奠下基础。 (二)给予心理支持,缓解家属的焦虑情绪 案主父母的焦虑源于对M今后生活的担忧,表示不敢相像自己去世后,M的生活会是怎样子,对M的未来存在很大的忧虑。 社工耐心聆听父母的倾诉,共情父母的感受,协助其将不良情绪发泄出来,缓解其压力,同时在聆听过程中收获更多与案主经历相关的信息。 (三)协助家属以正面态度看待精神疾病 案主父母对精神疾病缺乏足够的认识,出现一些护理误区如:对案主护理十分随意,不会指导案主处理有关卫生问题;同时家属对精神疾病缺乏认识,对案主服药难以起到监管作用,导致案主的病情一直得不到较大的改善;同时身边的人对精神疾病患者都是抱着歧视的态度,让整个家庭都承受了很大压力,而且得不到其他子女的理解与帮助,导致案主父母也出现精神、心理上的问题。 社工通过向案主父母普及精神疾病相关知识、分享其他有效的康复方法等,使案主父母掌握了一定的的精神疾病知识,使其明白到精神病是一种长期的慢性疾病,需要逐步适应自己的新角色,调整消极心态,积极面对;同时,让案主父母学习精神病人的家庭生活应如何安排;指导家属改善案主不良习惯的个人卫生。 通过以上工作,案主父母的护理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,能更好地减少案主精神病病情复发机率;同时案主父母对精神疾病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升,建立起积极、正面的态度。 (四)与案主接触,建立起信任关系 1、与案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,才能利于康复计划的实施 社工以温和热情的态度与案主会面,每次接触均给予适当的关心,肯定,让案主充分感到被尊重,被关爱,被理解。虽然案主开始时一直回避社工,不肯与社工见面。社工每次探访,都会尊重案主的意愿,从不勉强案主,若案主没有明显的拒绝时,就会在旁放着轻音乐陪伴着案主。经过多次接触后,案主原本冷漠的情感,逐渐被融化,慢慢地接纳了社工,开始与社工有了简单的交流,并在社工的邀请及陪同下,在家门口的小路来往散步。直到此时,社工与案主建立了较为信任的关系。 2、鼓励案主参加中心活动及社会功能训练。 社工与案主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后,鼓励案主在家属的陪同下参与中心活动。案主通过参加中心活动及社会功能训练,与其他康复者的相互认识、了解后,促进了案主社交能力的提升。在活动中,社工会 |